那幾年在澳洲的生活的確很值得懷念,每隔一陣我便拿出來細味一番,懷緬一下放浪形駭的少年。
自己生活的自由度大到不得了,要空間有空間,要時間有時間,即使是錢,只要打個電話寫封家書,便可輕易得到。雖非成長於大富之家,亦不善於理財,但幸好不太熱忱賭博,故金錢都是家人負擔得來的。
最瘋狂的那幾年,不外乎買些名牌衣物、買些汽車用品和要錢去吃喝玩樂。
有一年回港渡假,老父給了我港幣五千元作零用,翌晚我去了太古廣場買了三件上衣一條四褲還有一條皮帶,用光了。
那次氣壞了老人家。他不知道更壞的還在後頭,我在澳洲早已中學輟學了。
最貴的一次要錢,是問家人要了澳幣三萬元買車,那年我與朋友同住,想也不想便買下一輛二手雙門跑車。
沒有家人在側的感覺多自由,沒有財政壓力的生活多寫意。
那時候的心態很糟,基本上自己也不用對自己負責,有沒有明天也不在乎,雖不大喝酒,但日子過得好比醉生夢死般。
後來從良唸回書,心態矯正了許多,錢花得比較有節制,開始建立起規律的生活,是現時family man的雛型。雖然我現在仍多外出喝酒至深夜,但「家庭」的觀念很強,心中那份責任感不是別人能想像得到的。
懷緬過去的日子,多是不滿現狀的衍生思想。其實最愛的,是那時思想上及選擇上的自由。
年輕人選擇錯了,大不了再來過,年紀漸長,重新來過的機會更少,成家立室的人,給你亂來的機會更是少之又少。
成年人的自由是來自經濟能力及法律效力的。
我比少年時有錢,可負擔更多需要費用的玩意及活動,金錢可予我隨時辭職去旅行去行善的選擇。法律予我除了作奸犯科以外,一切言論、行動及政治的自由,不再受監護人、舍監及學校的干預。
另一方面,成人後的自由在某程度上亦會面對某種外來的壓力。
既然已投入社會,那理應要建設社會,即使能力有限、興趣有限,不能直接以GDP per capita去衡量,也不應成為一條寄生蟲。
人長大了便要對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,若有家室的更要對妻兒子女負責,沒有家室的也要對朋友負責任。
做人不能再吊兒郎當,做事不能再拖泥帶水了。
恨鐵不成鋼﹗怎麼過了多年,都還未變?到了這個年紀連責任感也沒有,真的可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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